重庆交通大学2017年诚聘海内外英才
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升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水平,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市教委审核、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高端人才引进
(一)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海外著名学术机构的外籍院士。
(二)国家“千人计划”、国家“万人计划”入选者。
(三)“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讲座教授。
(四)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以及海内外具有与此相当学术地位和成就的专家学者、学术创新团队。
引进条件、优厚待遇及引进程序等内容详见《重庆交通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试行)》(见附件1,也可登陆重庆交通大学人事处主页http://www2.cqjtu.edu.cn/rsc/人才招聘栏查询)。高端人才待遇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一人一策、一事一议、特事特办。招聘信息不受时间限制,常年有效,应聘者可随时提交应聘材料,真诚欢迎海内外英才来电来函咨询应聘。
二、公开招聘96名教学科研人员(事业编制)
公开招聘96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教授、副教授、优秀博士层次),岗位详见《重庆交通大学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一览表》(见附件2)。公开招聘14名人事代理工作人员(优秀硕士研究生层次),岗位详见《重庆交通大学2017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一览表》(见附件3)。
招聘条件、优厚待遇等内容详见《重庆交通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试行)》(见附件1)。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凡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报名人员登陆重庆交通大学在线招聘系统http://202.202.240.154注册报名账号,选定一个岗位并在线如实填写《重庆交通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上传提交以下材料(面试时提供相关材料原件):本科、硕士、博士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学习成绩证明、近3年发表的学术论文、已结题或在研的科研项目和科研成果获奖情况,或在国内外知名公司、企业、大学、研究机构从事本专业工作等有关证明材料。
(二)学校相关部门对应聘人员提供的学历学位、业绩证明材料进行综合审查(必要时可组织专家评议)。对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学校将组织考试、考核。
(三)有关学校情况、人才政策及优惠待遇,详见学校网页(http://www.cqjtu.edu.cn/)或人事处主页(http://www2.cqjtu.edu.cn/rsc/)。
(四)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9月30日(根据报名情况适时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考试等)。
(五)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中国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66号重庆交通大学人事处
邮政编码:400074
联系人及电话:王老师+86-23-62652439(办),来电时请说明是在海归人才网看到的信息
联系时间:北京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8:30—11:30,15:00—17:00
E-mail:rsc@cqjtu.edu.cn
重庆交通大学在线招聘系统http://202.202.240.154
在线报名完毕后,应聘人员也可按《一览表》中所列的联系方式,直接与相关单位联系。
四、考试考核
应聘人员均须参加由重庆交通大学组织的考试考核。资格审查通过者应参加由学校组织的与应聘岗位相关的心理测试,心理测试成绩作为考核参考不计入总成绩。
(一)考试考核时间
1.教学科研岗、实验技术岗
根据报名情况,学校各二级用人单位初定考核时间并报学校人事处同意后,由二级用人单位直接通知应聘人员分批次进行考核。
2.管理岗
根据报名情况适时组织,由人事处按照简章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者方能进入下一个招聘流程。各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不低于1:3。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按四舍五入处理),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
(二)考试考核方式及要求
1.教学科研岗、实验技术岗
(1)考核方式:专业能力测试、面试。
①专业能力测试:分值100分。专业能力测试以试讲方式进行,试讲内容为应聘岗位的指定专业课程,由学院提前两天通知应聘者;试讲时间为30分钟左右。
②面试:面试人选按1∶3的比例根据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按四舍五入处理),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特殊紧缺专业岗位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可适当放宽面试比例。若最后一名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分值100分。面试内容分为自我介绍、考官提问,考生回答三个环节,主要考察应聘者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以及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环境适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工作态度等。
(2)考试考核总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2.管理岗
(1)考核方式:笔试、面试
①笔试:分值100分。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必需的综合知识和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基本知识、业务能力。
②面试:分值100分。面试内容分为自我介绍、考官提问、考生回答三个环节,主要考察应聘者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以及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环境适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工作态度等。面试人选按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则并列进入面试。
(2)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五、体检
体检由学校组织,学校根据拟招聘岗位人数及上述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考试考核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以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文件要求,并结合学校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聘用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学校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缺额根据应聘该岗位人员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体检人选。
六、考察
考察由学校组织实施,重点对体检合格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学习工作实绩、业务能力、现实表现以及有无需要实行岗位任职回避等情况进行考查审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因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缺额根据应聘该岗位人员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考察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试考核成绩等有关事宜,可登录重庆交通大学网站查询。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招聘人员。拟招聘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重庆交通大学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招聘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院校、所学专业、职称、考试考核总成绩、拟聘单位及岗位等。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及管理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学校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送市教委审核,并报市人力社保局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学校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和《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关于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拟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等证件,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试用期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招聘政策规定。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重庆交通大学2017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一览表
本简章由重庆交通大学负责解释。
附件:
1、《重庆交通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试行)》
2、《重庆交通大学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一览表》
3、《重庆交通大学2017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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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交通大学在线招聘系统:http://202.202.240.154